| 2007年度社会自然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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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鞍社发[2006]52号文件有关精神,对2007年度社会自然人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有所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缴费基数调整
由原来按照“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”调整为按照“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”为缴费标准。
2、缴费比例调整
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8%(社会统筹10%、个人帐户8%)调整为20%(社会统筹12%、个人帐户8%)。
3、缴费档次调整
缴费由原来的一个档次(100%)调整为,可根据个人实际缴费能力,自行选择按照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、70%、80%、90%、100%进行缴纳,共计5个缴费档次。
4、缴费档次金额
60%为:2,245元;70%为:2,619元;80%为2,994元;90%为3,368元;100%为3,74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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